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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有行车抛物行为,最高可处200元罚款!

2015-05-27     来源:众悦学车网责任编辑:木子

    再有行车抛物行为,最高可处200元罚款!

  5月26日,上海市文明办、市交通委、市公安局交警总队、黄浦区文明委联合召开“行车不抛物,文明伴路途”专项行动推进会,聚焦解决“行车抛物”这一城市文明突出问题。

再有行车抛物行为,最高可处200元罚款!

  上海市文明办副主任宋慧表示,2014年年底,上海召开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座谈会,各区县通过调研梳理出一批问题,其中市民反映强烈的三个问题就是“高空抛物”、“行车抛物”和“宠物扰邻”。其中,只有“行车抛物”的处罚有现行法律依据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车窗抛物属于违法行为,驾驶员将被罚款20元以上、200元以下,乘车人将被罚款100元以下。

  据介绍,此次专项行动共在全市推出109个路口(路段)“行车不抛物、文明伴路途”专项行动监测点,实时监控主要交通路口(路段)“行车抛物”不文明行为,作为公安交警部门“行车抛物”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线索依据。记者在监控路段清单上看到,这些路段覆盖17个区县,有隧道、高速路、高架路、也包括外滩、淮海路、徐家汇、五角场等繁华商圈的路段。

  现在上海城市快速路有610套监控设备、高速路有936套监控设备,将进行全程录像捕捉,每月存储汇总上交。在路政监控设备的基础上,还将通过行车记录仪和交警现场执法相结合,设备采集到的信息都可以提供给交警作为执法线索,被监控到不文明行为的车主将受到依法处罚,有关部门还将探索将不文明行为交由媒体曝光的措施。

  在此次专项行动上,上海市文明办还发布了文明行车公益广告,成立了上海市行车文明志愿者督导总队。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、上海市路政局局长戴晓坚表示,上海共有524块交通信息情报板,将在非拥堵时段滚动发布拒绝“行车抛物”的公益信息。有关部门计划在道路管养范围内增设垃圾收集设施,包括高速路的收费站、服务区,将争取每隔20米到30米设置有垃圾箱,目前已经增设了200个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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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马陆驾校 分类: 行业新闻 标签: 上海 司机 罚款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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